北京商报讯(记者 郑蕊)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据《征求意见稿》显示,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审核机制、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检测机制,同时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未成年人节目专区、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外,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广播电视信息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提供、交易、公开等行为,保障广播电视信息数据安全。



























